各分工会:
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进一步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党〔2015〕66号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“我推荐、我评议身边好人和最美家庭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,广泛发动师生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,学习身边的道德楷模,在全校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,进一步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,促进师生共同健康成长。
二、参选范围
全校遵纪守法、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在职教职工和在职教职工家庭。
三、评选名额
1.
身边好人:20名
2.
最美家庭:20户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“身边好人”评选条件
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等方面,表现突出、事迹感人、群众认可度高。其具体标准为:
1.
助人为乐好人: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,始终坚持帮助他人,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。坚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捐资捐物,在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。
2.
见义勇为好人: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、捍卫正义、勇斗歹徒,不惜牺牲个人利益。
3.
诚实守信好人:恪守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诚信为本,事迹突出,事迹感人,影响面大。
4.
敬业奉献好人:刻苦学习,爱岗敬业,勤奋工作,任劳任怨,勇于创新,无私奉献,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,群众公认度高。
5.
孝老爱亲好人: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,模范恪守家庭美德,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,孝敬老人,教育子女,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,事迹生动感人。
(二)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条件
本次评选活动不设门槛,不定统一标准,凡在夫妻恩爱、孝亲敬老、教子有方、邻里和睦、勤俭持家、热心公益等某一方面,表现突出、事迹感人、群众认可、优秀上进的家庭均可参选。
五、评选办法
采取基层推荐,校工会、文明办牵头组织评定,校内公示的办法进行。
六、活动要求
(一)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在所在党总支领导下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。在深入了解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,分别推荐1名“身边好人”和1户“最美家庭”参加学校评选。
(二)被推荐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1、附件2)。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同意盖章后,于2016年1月8日(周五)下午5点前报至校工会(“最美家庭”候选者,还需提交2张家庭成员合影照片);同时,将电子版通过校内办公网发送至工会。逾期不报者,视为自愿放弃。
(三)联系电话。英才校区:63515818,行政楼一楼104室;北龙校区::65769331,北林校区综合实验楼四楼416室。
附件:1.河南牧业经济学院“我评议,我推荐身边好人”推荐表
2.
河南牧业经济学院“我评议,我推荐最美家庭”推荐表
校工会
2015
年12月21日